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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注册送58元平台:电子信息(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发布者:任洪自发布时间:2025-03-19浏览次数:3339

 

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紧随通信工程学科发展的脉搏,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于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的宏伟蓝图,致力于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领域的理论探索、技术创新与工程实践,培育具有坚定理想信念、爱国情怀、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肩负服务国家和人民崇高使命的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学术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

2. 精通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学科的核心理论和系统知识,具备出色的实践创新能力,以及从事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或独立承担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深刻理解国内外通信技术和网络发展的最新趋势,能够针对本学科领域的实际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

3. 积极参与文化体育活动,拥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强健的体魄,树立高尚的审美观念,具备丰富的人文素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4.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培养正确的劳动价值观,提升创造性劳动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二、培养方式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即指导教师指导和导师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双导师制,导师指导小组要吸收企(行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后两周内由导师为其制定出培养计划,在第三学期结束前转入学位论文工作并按时进行开题报告。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在开题报告半年以后进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非脱产学习。

三、课程设置

1.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非学位课三部分。研究生选课按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完成。

2.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完成专业实践,进行专业实践前须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书,完成专业实践后须提交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3.凡在本专业类别相关学科上欠缺本科层次业务基础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补修有关课程。补修课只计成绩,不计入研究生阶段的总学分,成绩单由学生所在培养单位留存。

四、学位论文工作

1、学位论文工作安排

1)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

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应紧密结合专业实践,确保研究的实用性和创新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在选题过程中,应广泛查阅国内外相关研究方向的文献资料,深入了解行(企)业生产实际,全面掌握拟选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发展水平、生产应用及存在的问题。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具体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课题、技术攻关与技术改造专题、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通过这样的选题过程,确保学位论文研究能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2)课题研究

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是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及时对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工作进行总结和完善。研究生在课题研究中期应做一次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并填写《天津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记录表》,在答辩结束后与学位申请审核材料一起交研究生院备案。报告会由导师负责安排,相关专家负责审定。

3)论文撰写与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定稿后由学生所在培养单位安排进行学位论文评阅、举行学位论文答辩会。具体论文评阅与答辩要求参见《天津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津工大[2021]21号) 和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类别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学位授予标准执行。

2、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参见《天津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津工大[2021]21号)以及《天津工业大学关于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2021年修订)》(津工大〔2021〕23号)。学位论文可采用产品研发、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

3、取得科研成果基本要求

本学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参见《电子信息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

五、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基础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2-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六、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满足《天津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津工大[2021]21号)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和本专业学位类别的要求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电子信息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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